浙江长兴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将调整
日期:2006-12-21 00:00
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调价听证会通过和市物价局批准,我县雉城镇的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自2007年1月1日起将从现在的0.25元/吨上调至0.5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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