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确定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四原则
日期:2006-12-18 00:00
记者从12月11日闭幕的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改革、煤炭价格改革、电力价格改革、水价改革、生活垃圾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价格改革等方面的资源环境价格被列为明年价格改革的重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提出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要把握四项原则。一是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二是落实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三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四是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保持社会稳定。2007年,在继续完善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分步推进以下几项价格改革措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8 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