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府责任官方拟环保法更名环境法
日期:2006-12-15 00:00
理的。他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大体上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发展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2002年,当时的法制建设主要是面向市场经济改革的大局,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企业法人,立法突出了经济类的法规,主要为了规范市场行为;第二个发展阶段从2003年开始,国家发布了《行政许可法》,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各级政府,立法突出了行政法规,主要是为了规范政府行为,防止一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经济的活动。由此可见,修改《环境保护法》的条件基本成熟。现在看来该部法律的名称还是叫环境法为好。这样更可以体现国家的意志。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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