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集团拖欠巨额污水处理费700万元
日期:2006-12-15 00:00
征收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实施意见》),每月15日自备水源单位必须足额上缴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否则将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显然,南化集团面临着141号文件实施以来最大一笔催缴事件。最迟2006年12月31日,南化集团仍不缴清这笔费用,将面临市市政公用局、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的上门查处。据透露,市政等部门仍然希望此次通报后,南化集团可以自觉在年底前履行缴费义务。一旦采用三局联合进厂执法的终极措施,其内容将包括:物价局调查对外供水价格是否规范、财政局调查是否存在截留污水处理费问题、市市政公用局调查南化集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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