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清洁生产实施情况交流材料
日期:2006-11-24 00:00
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太湖流域的苏州、无锡、常州和镇江市安排费用的比例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清洁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每年从发展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扶持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重点技术推广。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所在地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推动本地区的清洁生产。4、强化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建设项目有关清洁生产内容的审查和管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力争达到增产减污。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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