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清洁生产实施情况交流材料
日期:2006-11-24 00:00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执法,严肃查处各类污染环境行为,坚决制止企业非法排污,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环保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如在检查中发现有企业仍然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装备(能力)、工艺和产品,造成环境污染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吊销有关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各级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结果作为核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重要依据,对未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其排放总量比照已审核的企业执行。涉及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行为,由各级质监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因排放污染物超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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