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处罚 海珠一污企被强制关门
日期:2006-11-09 00:00
由于无法完成废气污染整改要求,拒绝执行行政处罚,并多次将海珠区政府告上法庭而备受瞩目的海珠区振华电镀厂,如今终于要关上大门。广州市中院2006年11月2日正式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海珠区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强制关闭该厂,历时一年多的行政诉讼终于画上了句号,也意味着这个30多年历史老厂生命的终止。11月2日,海珠区人民法院根据海珠区人民政府的申请,对海珠区振华电镀厂逾期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违法行为,实施强制执行。振华电镀厂位于南华东路草芳围44号,员工30多人。海珠环境监察大队调查取证发现,该厂存在废气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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