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水污染事件 市长被党内警告
日期:2006-10-13 00:00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获悉,湖南省岳阳县新墙河水污染事件的7名相关责任人已于日前分别受到严肃处理。7人分别来自临湘市委、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昨日下午,国家环保总局的消息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岳阳市委、市政府对新墙河水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临湘市政府原市长(现任临湘市委书记)胡知荣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临湘市副市长陆述华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临湘市政府代市长毛知兵作出书面检讨;给予临湘市环保局长陈琳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环保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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