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6-09-29 00:00
制。坚持实行辖区负责、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环境监管体制。鉴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特殊性,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后,在已经明确下放到市(州)和县(市)环境审批权限不变的前提下,环境保护工作仍实行省管市(州)、市(州)管县的监管体制。设区的市环保机构实行市对区垂直管理,乡镇级政府设专职或兼职环保助理员。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确实需要设立环保机构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建立健全省、市两级辐射环境、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县级也要明确专、兼职人员,切实加强管理。五、加强领导,推进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1.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