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环境财政体系,增加环保投入
日期:2006-09-08 00:00
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没有一个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没有财政的预算支出安排,完成国家十一五规划环境保护的目标就没有了基本保证。因此,我们建议,把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的环境保护国债资金转化为长期稳定的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把十五期间年平均为136亿元作为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基数,统筹安排十一五中央财政的环境保护资金。在中央财政预算支出安排计划的指导下,还要落实地方财政环境保护的预算支出安排。国务院《决定》发布后,最近各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贯彻《决定》的文件,都对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做了原则性规定,有些省市增加了地方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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