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公布我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
日期:2006-09-04 00:00
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分别达到85.32%、52.33%和81.16%,与2004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3.65个百分点、5.81个百分点和2.38个百分点。2005年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中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最低(质量最好)的10个城市分别是:桂林、海口、珠海、北海、汕头、日照、烟台、厦门、深圳和克拉玛依;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年日均值浓度最低(质量最好)的10个城市分别是北海、海口、齐齐哈尔、福州、芜湖、合肥、珠海、汕头、日照和深圳;与上一年相比,锦州、本溪、抚顺、株洲、攀枝花、长治、宜昌、洛阳、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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