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硐室压风供氧装置 避难硐室压风供氧装置压风自救装置

  (四)在避难硐室必须装备压风自救装置、避灾自救物品。压风自救装置按多避灾人数装备。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应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装置;饮水采用防火系统中的水源,食物不低于大人数96小时的使用量,每人每天不低于2000KJ。饮用水不低于每人每天0.5L。
  (五)避难硐室内应根据设计的多避难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
  (六)避难硐室内支护必须保持良好,采用压风管路通风,且在周边喷浆或砌墙抹面,防止瓦斯积聚。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
4/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4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