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硐室压风供氧装置 避难硐室压风供氧装置压风自救装置
巷打钻工作地点,必须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七)压风自救袋风压不得小于0.1MPa,每个自救袋供风量不得小于0.1m3/min。
  (八)压风自救设施安装地点应设置物理反光等醒目警示标志,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九)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压风自救袋的安装高度以减压阀下口为标准应在1.4m~1.6m,开关位置便于操作,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具备条件的地点,要求设置长条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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